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闲置和浪费,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与运行指南》(GB/T 44127-2024)第3.1规定:“公物仓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配置的资产以及经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批量集中采购购置的储备资产及罚没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资产管理处将启动建立和持续完善公物仓建设,统筹管理闲置、超标配置、低效运转、专项工作临时购置、批量集中采购购置的储备办公家具设备等,通过调剂、共享、周转等途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启动调配相关资产至公物仓进行统筹管理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资产类型
1.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办公家具设备;
2.因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组建临时机构、承担专项任务配置的办公家具设备,任务结束后应统一收回公物仓管理;
3.机构改革或办公用房调整中腾退的非待报废办公家具设备。
二、统筹工作开展程序
1.资产盘点:各单位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计划统筹资产清单,确保账实相符。
2.清单确定: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系资产管理处负责同志进行计划统筹资产的清点和查验,确定可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的资产清单。
3.资产移交:将可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的资产移交至公物仓,并填写《资产移交清单》,由移交方和接收方签字确认。
4.资产登记:资产管理处应对统筹至公物仓管理的资产进行统一登记,建立资产台账,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调配管理。
三、管理要求
1.统一调配:公物仓的资产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或各单位申请,统一调配使用,确保资产使用效率最大化。
2.定期盘点:资产管理处定期对收回的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确定资产的状态。
3.报废处理:对于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资产管理处将按照报废程序统一履行报废手续。
四、时间安排
本项工作将多批次长期开展,本次统筹工作按以下时间安排推进:
1.自查阶段:各单位梳理本单位资产情况,形成拟转至公物仓的计划统筹资产清单,提交至资产管理处。(4月22日前)
2.清单确定和实物移交阶段: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计划统筹资产清单组织现场清点和查验,确定资产实物完好可调剂的,形成可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的资产清单,并进行实物移交,移交双方签字确认。(5月13日前)
3.账务移交:实物调至公物仓后,原使用/管理单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发起部门外调剂,进行账务调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公物仓资产统筹工作,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共同高效推进工作。
对于应该统筹,但未及时申报统筹的公物仓的资产,在后续资产盘点过程中发现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将予以通报并进行校方发起统筹。
联 系 人:褚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53911750
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