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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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公租房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燕保大学城家园公租房的管理,更好地满足教职工住房需求,依据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管理委员会《良乡大学城人才政策住房配租、配售管理办法》(京大学城发[2023]3号)《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高教园区公租房租赁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公租房管理相关事宜再次进行强调和提醒:

一、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依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租赁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协议》条款: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居住,不得将房屋转让、分租、转租、转借他人等,不得与他人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并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承租房屋所在小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合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影响学校整体租赁房源资格。

二、维护公共设施约定

楼道、过道等共用部位不得占用,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内部设施等均按协议约定执行。擅自装修、改造,或房屋设施损坏的(非正常老化),承租人应负责恢复原状和修缮。否则学校可以扣除承租人缴纳的房屋押金,房屋押金不足以支付修缮房屋费用的,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配合入户调查工作开展

承租人应积极配合项目部或项目部委托的机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如果承租人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核查的,项目部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及时开展房屋退租工作

离职、退休未返聘等不在岗人员要及时退房。出现不符合承租条件,而承租人不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学校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强制承租人退租。

承租人应当严格遵守公租房小区各项管理规定,如果拒不遵守大学城管委和我校有关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学校将强制退租,并不退还房屋押金。

请大家遵规守矩,相互帮助,相互包容,建立和谐邻里关系,共同维护小区秩序,维护我校教师声誉,共筑良好居住环境。

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