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6年初即需执行的采购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采购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现针对需在2026年度预算正式批复前启动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温馨提示。
一、适用范围
须同时满足学校已同意纳入2026年度预算,且因客观原因必须在预算批复前启动采购,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
1.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单台件、单项或批量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1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采购项目。
2.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内产品的项目。
二、工作流程与具体要求
(一)严守预算,提前筹备
1.预算先行原则:所有采购必须严格遵循“无预算不采购”。仅限已申报202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可申请提前启动。
2.提前内部筹备:建议各单位提前开展需求调查、市场调研,并拟定详细实施计划,根据采购全流程倒排时间,预留充足的审批及采购周期。
(二)意向公开/招标计划(限额标准以上项目)
凡属上述“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提前公开采购意向/招标计划。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预算为依据。请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将需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政府采购意向表》/《招标计划》,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赵艳霞,申请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资产管理处将通过审核的政府采购意向及时公开。
(三)临时采购计划申请流程
1.对预算批复前确需启动采购的项目(如2026年物业服务、寒假维修改造工程、开学急需设备等),可申请临时采购计划启动采购程序,待预算正式批复后,及时完成临时采购计划与经费预算的挂接,杜绝合同无法履约、资金无法支付等风险。
2.采购需求单位填写《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提交临时政府采购计划相关预算的说明》,加盖采购需求单位公章后交至资产管理处。注意:需保证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无误,临时预算申请项目的资金性质与正式预算批复的资金性质完全一致。
3.已通过临时采购计划实施的项目,后续需联系资产管理处按规定补全正式预算关联手续,确保采购活动全程合规。
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