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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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5年第二批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报损管理实施细则》(京中校发〔2022〕49 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5年第二批资产报废工作,清理老旧、技术落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的资产,释放空间资源,优化资产结构。通知如下:

一、报废原则

国有资产报废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办公等前提下,坚持“保障需要、规范程序、控制总量、能用尽用”的原则。

二、工作进度

本轮报废工作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在此之前资产使用人/管理人随时可登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校内资产处置申请】模块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学校相关部门届时组织现场查验工作。

三、组织安排

此次报废工作由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中心共同推进,分别负责通用办公家具设备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处置工作。现场查验后,由相关部门根据设备类型开展论证工作,通过后履行后续程序,包括公示、学校审议、回收公司遴选、清运等。

四、工作要求

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同时须上传鉴定材料:

1.已达使用年限:上传《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附件1);

2.未达使用年限:上传《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情况说明》(未达年限或未规定年限)(附件2);

最低使用年限参考《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各类使用方向资产,达到报废条件均可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报废申请;

2.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及资产归属部门须严格核查待报废资产状况,确保账实相符;

3.上传鉴定材料须签字、盖章,表格信息务必完整填写,不可空项、漏项,包括日期、鉴定理由等;

4.清运前,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及部门有责任保护资产安全与完整。

5.后续,各单位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提交资产报废申请,预计2025年6月中旬开展第三批报废统计工作。

附件:

1.《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

2.《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情况说明》(未达年限或未规定年限)

3.《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