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释放资源空间,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据相关资产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5年第三批资产报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资产范围及条件
(一)报废资产范围
本次可申请报废的资产为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二)报废条件
1.已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因磨损、老化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在升级维修后仍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资产。
2.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因技术落后无法满足现有工作要求,或因损毁严重已无升级维修价值的资产。
3.经政府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消除,继续使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资产。
(三)截止时间
本次报废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一)各单位自查申报
各单位应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资产的使用年限、使用状况等信息。对于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见附件1),并由鉴定小组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校内资产处置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资产在申请报废时,需另行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情况说明(未达年限或未规定年限)》(见附件2)、拍摄资产现状照片,随鉴定报告通过系统一并提交。
资产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详见《资产处置操作指南》(见附件3)。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资产报废审核工作由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用办公家具设备的审核,组织对申请报废的通用办公家具设备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资产的实际状况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审核,组织对申请报废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核查,开展技术鉴定,确认资产的实际状况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办公等前提下,坚持“控制总量、能用尽用”的原则,科学论证报废资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工作,认真组织盘点,如实申报。对于报废原因不实的行为,将进行全校通报。
3.在报废资产未处置前,各单位应妥善保管拟报废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擅自拆卸、转移或处置。
4.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核,确保资产报废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沈丹凤 褚亚宇
联系电话:53911750
附件:
1.《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
2.《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情况说明(未达年限或未规定年限)》
3.《资产处置操作指南》
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