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北京市教委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工作由科技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共同开展,评估范围是我校所属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学校一般实验室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基地和教学实验室中,凡涉及到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都属本次风险评估工作范围。评估采用“零报告”制度,如果实验室没有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也请二级单位以正式公文上报。
请各相关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梳理和风险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自检情况进行制度完善和隐患整改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11日(周一)之前,将自查报告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表”纸质版(1式2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三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表”电子版打包压缩,格式如下:实验室名称或二级单位名称——三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名称或二级单位名称——“险化学品风险自查表。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表请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实验室名称以附件的实验室名称为准。
附件:
联系人:赵慧辉
电 话:64286472
邮 箱:hh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