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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合同签订前先行法律审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06

校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自即日起所有采购合同签订前均须进行法律审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文本或学校范本。没有统一规范文本的,可由供应商起草合同文本。

资产管理处已对学校常用行业规范合同和学校起草的范本合同进行整理,并经过法律顾问审查,请各单位使用上述范本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可在数字北中医——服务大厅——资产管理处——合同范本下载。

二、审查节点

“采购申报管理系统”内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已经优化,“法律审查”节点已内置在审签流程中。此功能自即日起正式启用,今后各单位采购合同均需在采购申报管理系统内完成审签。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6日